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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林燕进出口有限公司
联系人:ROCKY 先生 (经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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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 话:1511260665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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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 机:1892380336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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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应东盟印尼FORM E加盖未再加工证明: |
什么是香港未再加工证明?
香港未再加工证明是证明您的货物在国内生产,经香港出口到国外,在香港停留期间并未对产品进行任何的加工改造,可让国外客户在目的国海关那边顺利清关。
香港未再加工证明办理的条件:
1.预先取得国内中国检验检疫局(商检局)颁发的CO/FA/FE/FF等产地证;
2.产地证上面的信息必须属实,不能虚假,且与提单,发-票上面的信息完全一致;
3.货物在经过香港期间,没有经过任何的加工改造;
办理未再加工证明的资料有哪些?
1.产地证正本一份;
2.提单复印件一份;
3.发-票复印件一份;
4.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;
香港未再加工证明的流程:
1.出口到国外的货物经过香港或者运载货物的工具在香港港口停靠了;
2.在国内取得中国检验检疫局(商检局)颁发的产地证CO/FA/FE/FF等;
3.把取得的产地证送往香港中检公司办理未再加工证明;
需要办理的客户可以随时联系我,咨询QQ:657673061 电话:15112606658 ROCK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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